成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可获10项补贴
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出台了《成都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》,从创业培训、一次性创业、创业吸纳就业、岗前培训、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、灵活就业、就业见习、求职、公益性岗位、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10个方面提出不同的补贴方式。凡是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均可申报。
1、创业培训补贴——毕业学年在蓉高校的在校生,已取得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和在蓉高校参与、组织创业培训的,均可按照900元/人/年的标准,向市、区就业部门申报补贴。
2、一次性创业补贴——毕业5年内首次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,可按项目获得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;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,按项目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3、创业吸纳就业奖励——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的企业,录用城乡劳动者就业、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可在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,向所在区(市)县就业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资金。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,单户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。
4、新录用高校毕业生培训补贴——市域内企业(单位)与新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,并培训合格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,按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和取得证书的人数给予职业培训补贴。
5、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——市域内小微型企业吸纳2013年度或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,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给予招用企业期限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。
(来源: 成都日报)